为展现南阳市以及在南阳市工作生活的名人精神风采,见证和维护名人的历史地位,传承人类文明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》《河南省档案条例》以及《南阳市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南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名人档案资料,建立完善社会名人档案。开展全市名人档案资料征集活动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铭记社会知名人士(简称名人)的突出贡献,见证和维护名人的历史地位,完善档案馆的社会教育功能,传承人类文明,激励后人,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。
二、活动时间
2024年7月——2024年12月
三、名人档案资料征集范围
南阳市籍或曾在南阳市工作、寓居、考察、游历过的非南阳市籍的在政治、军事、科技、经济、文化、教育、卫生、体育、宗教等各界具有重要影响的领导、专家、学者、社会贤达、英雄模范、体坛名将、文学艺术及其他重要人物。
四、名人档案资料征集内容
(一)对是南阳市籍或在南阳工作、寓居过的名人,征集以下资料:
1.名人生平资料,如自传、传记、回忆录、履历表等;
2.名人活动及交往材料,如文章、报告、演讲稿、日记、信函、音像(录音带、录像带、照片、光盘)、实物等;
3.名人论文、著作、研究成果、诗词、书画、文化艺术作品、奖品等;
4.社会对名人的评价、纪念、回忆的文章、著作等;
5.名人各类证书、委任状、谱牒等;
6.名人的口述历史材料;
7.名人收藏的反映南阳历史的图书、资料、文物、字画及其收藏品;
8.其他有保存价值的名人物品。
(二)对在南阳游历过的名人,主要征集考察游历南阳时的相关文字记载、影像图片以及题词等。
五、名人档案资料征集方法
(一)档案所有者自愿将档案资料向市档案馆捐赠、寄存、出售。
(二)档案所有者与市档案馆沟通完善,由市档案馆派员前往负责收集。
(三)对其他部门保管的名人档案进行移交或复制。
(四)对征集到的档案资料由市档案馆颁发馆藏证书。并视情予以奖励。
六、名人档案的保管及利用
南阳市档案馆按照国家有关档案保管要求,采取有效措施,将档案资料数字化,永久保存名人档案,保证名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。名人档案的利用必须经法定权利人同意后,按档案查阅利用的相关程序提供利用。
七、联系方式
征集单位:南阳市档案馆
联系电话:0377-63398519、 18937786988
联系人:谢娟 张红霞
联系地址: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南区4号楼112
南阳市档案馆
2024年7月19日